LXDR—2022—00004 臨政通告〔2022〕3號
臨湘市人民政府
關于加強餐廚垃圾管理的通告
為進一步加強城市環境衛生管理,規范餐廚垃圾的收集、運輸、處置行為,根據《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157號)和《湖南省城市綜合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經市人民政府研究,決定對我市餐廚垃圾實行規范管理,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稱餐廚垃圾,指居民家庭生活以外的食品加工、餐飲服務、單位供餐等活動中產生的食物加工下腳料、食用殘余和廢棄食用油脂。
二、餐廚垃圾與其他生活垃圾分類,實行單獨收集、密閉存儲。餐廚垃圾產生單位應自行設置符合標準的餐廚垃圾收集容器,保持收集容器完好、密閉、整潔;產生廢棄油脂的,還應當按照環境保護管理的有關規定,安裝油水分離器或者隔油池等防治措施。
三、餐廚垃圾實行統一收運、集中處理,從事餐廚垃圾收集、運輸、處理活動應當依法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經營許可證。
四、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隨意傾倒、拋灑、堆放餐廚垃圾;禁止將餐廚垃圾排入雨水管道、污水排水管道、河道和廁所;禁止使用餐廚剩余物飼喂生豬;禁止將未經無害化處理的餐廚垃圾作為其他畜禽飼料;禁止將廢棄油脂或者其他加工產品用于食品加工和銷售。
五、賓館、飯店、餐館以及機關、學校等單位應當按照規定單獨收集、存放本單位產生的餐廚垃圾,不得將餐廚垃圾交由未取得生活垃圾經營許可證的單位或者個人收運、處理。
六、從事餐廚垃圾處置的企業未經批準不得擅自停業、歇業;在收集、運輸、處理餐廚垃圾時,應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采取防臭、防流失、防滲漏等措施防治環境污染。
七、凡違反本通告規定的,由城市管理部門依據《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辦法》和《湖南省城市綜合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依法予以處罰;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八、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實施范圍為城市規劃區和建制鎮區域。
臨湘市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4日
本文件在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