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湘市人民政府
關于規范境內水域垂釣行為管理的通告
(LXDR—2023—00001 臨政通告〔2023〕1號)
為保護生態環境和水生生物資源,規范休閑垂釣行為,根據《湖南省禁捕水域垂釣管理辦法》和《臨湘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長江流域禁捕禁釣工作的通告》等相關規定,現將境內水域垂釣行為管理辦法通告如下:
一、調整禁釣區域。將臨政通告〔2021〕2號劃定的禁釣區調整為長江臨湘段、黃蓋湖(包括源潭河源潭橋、坦渡河臨湘街以下河段)、水質監測點上游1000米和作為飲用水源的水庫。
二、加強垂釣管理。鎮(街道)政府在以上禁釣區設置標識牌,配合相關職能部門依法進行管控。全市其他范圍未設置禁釣標識牌的水域為可釣區,但必須遵守水域管理單位和屬地政府關于防汛、安全、環保等方面的相關規定。行業協會要加強宣傳和自律管理,建立垂釣人員備案登記和信用評價等管理制度,引導依法依規文明垂釣。
三、規范垂釣行為。市民休閑垂釣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1.嚴禁使用國家和湖南省公布的禁用釣具、釣法垂釣。
2.嚴禁一人多桿、一線多鉤、多線多鉤垂釣(提倡一人一桿、一線一鉤;允許一人兩桿、一線雙鉤;禁止一人三桿、一線三鉤及以上的垂釣行為)。
3.嚴禁使用視頻輔助裝置、探魚設備垂釣。
4.嚴禁使用船艇、排筏等水上漂浮物進行垂釣。
5.嚴禁使用有毒有害物質的餌料、窩料和添加劑以及泥鰍等魚蝦類活體水生生物餌料垂釣。
6.禁止釣獲國家和省級重點保護水生野生動物,誤釣應當立即放回原水體。
7.垂釣人員應當具有安全意識,具備從事野外垂釣的身體條件,自覺攜帶必要的水上救生設備,對個人人身及財產安全負責。不得在橋梁、水庫大壩、防洪設施、輸電線下、地質災害風險地段和其它有風險的區域垂釣。
8.休閑垂釣須遵守社會公共秩序,自覺服從環境安全管理,不得損壞岸邊公共設施、草地樹木,不得亂扔垃圾、過量投放餌料、亂停車輛和破壞生態等;離開垂釣區時,應當將廢棄物回收帶走,分類集中投放到指定回收區域。
9.遵守汛期、枯水期、魚類產卵期等特殊時段市政府出臺的臨時性管制措施。
四、歡迎社會各界監督垂釣管理,積極舉報違規和違法犯罪行為。舉報電話:公安110,漁政0730-3555200。
五、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杜R湘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規范市民休閑垂釣行為的通告》(臨政通告〔2021〕2號)同時廢止。
臨湘市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5日
臨湘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
《臨湘市政務數字化項目建設管理暫行辦法》
《臨湘市政務數據資源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LXDR—2023—01002 臨政辦發〔2023〕5號)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直相關單位:
《臨湘市政務數字化項目建設管理暫行辦法》《臨湘市政務數據資源管理暫行辦法》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臨湘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5月11日
臨湘市政務數字化項目建設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范我市政務數字化項目管理,避免無序建設、重復投資、低效應用,推動跨部門跨層級數據共享和業務協同,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國家政務信息化項目建設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辦發〔2019〕57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市政務數字化項目,是指由政府投資建設、政府和社會企業聯合建設、政府向社會購買服務或需要政府運行維護的,用于支撐市政務部門履行管理和服務職能的各類數字化項目,主要包括數字化基礎設施建設(物理機房、網絡、安全、數字化傳感及控制設備,以及基礎建設工程項目中的數字化部分等)、軟件開發、系統運維及運營服務等。
第三條 市數字政府建設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全面領導全市政務數字化項目建設,研究協調重大問題、重大事項等。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擬訂政務數字化項目建設規劃計劃,統籌推進全市政務數字化項目建設工作。
第四條 市政務數字化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制定政務數字化項目相關政策、制度、標準和規范,對項目進行前置技術審查,組織開展項目評審,參與項目竣工驗收及運行后評價。
市發改局負責政務數字化項目建設的立項審批、概算審查。
市財政局負責政務數字化項目的建設運維資金來源審核,財政資金安排、撥付及監管,預決算評審,政府采購監管及財政績效評價工作。
市審計局負責對政務數字化項目建設進行審計監督。
第五條 全市政務數字化項目分為市級統籌組織建設的項目(以下簡稱統建項目)和各部門單位根據工作需要、自己建設具有行業特殊要求的項目(以下簡稱自建項目)。
涉及兩個及以上部門的統建項目原則上由市大數據中心作為業主(實施主體),負責編制建設方案、立項申請、預算申報、政府采購、推進實施、測評交付、運行維護、安全保障等工作。
自建項目由各建設單位作為業主(實施主體),負責組織項目的規劃、設計、建設和運維等各項工作。市大數據中心可根據工作需要,參與指導自建項目的相關工作。
第六條 政務數字化項目建設管理應當堅持統籌規劃、互聯互通、資源共享、業務協同、安全可靠的原則。
第七條 政務數字化項目原則上應依托省或岳陽市政務云進行建設,不再單獨新建存儲資源、計算資源等基礎設施;涉密系統、單位內部使用設備(包括局域網設備、內部視頻監控、會議終端、大屏顯示系統及配套設備機房等)或國家、省、岳陽市另有規定的系統除外。
第八條 政務數字化項目建設資金通過財政安排和市場化運作籌措相結合的方式解決。市財政整合現有政務數字化項目預算資金、部門自籌財政性資金和上級補助資金,每年安排一定額度的專項資金作為政務數字化項目建設運維資金,原則上不再安排市政務部門政務數字化項目建設運維資金,市政務部門自籌財政性資金和上級補助資金根據項目推進進度和資金到位情況,由市財政局及時歸集并撥付。
第二章 規劃計劃
第九條 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編制全市數字政府發展規劃,報市政府批準后實施。
第十條 政務數字化項目建設實行年度計劃管理。市政務部門于每年10月30日前,向領導小組辦公室申報下一年度本部門擬建政務數字化項目(含自建項目),并提交項目概要、投資概算、建設資金來源、分年度投資計劃及相關依據資料。對自建項目應說明原因、提供依據。
第十一條 領導小組辦公室會同市財政局、市發改局等部門單位,依據全市數字政府發展規劃,綜合各部門申報的政務數字化項目,編制形成政務數字化項目建設年度計劃,報市政府審定后實施。對未納入年度計劃而根據國家、省、岳陽市要求急需建設的項目,報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同意后,列入年度增補計劃,經市政府批準后實施。
第十二條 納入政務數字化項目建設年度計劃是政務數字化項目前置審查、申請立項、安排運行維護資金的前提和依據。
第三章 立項審批
第十三條 統建項目的建設方案由市大數據中心牽頭組織編制,各相關業務部門應提出詳細建設需求,積極配合建設方案編制,確認需求匹配。建設方案需上級審核的,相關部門單位負責按程序向上級報審。
自建項目的建設方案由業主單位負責組織編制。
第十四條 建設方案編制完成后,應報送市政務數字化行政主管部門進行技術評審。預算金額200萬元(含)以上的項目應組織專家評審組進行評審。
第十五條 市政務數字化行政主管部門建立、更新全市政務數字化項目評審專家庫,技術評審會、項目驗收會專家原則上從專家庫中抽取。
第十六條 政務數字化項目建設方案通過技術評審后,由業主單位向市發改局申請立項。市發改局將市政務數字化行政主管部門的評審意見作為立項審批的依據之一,原則上不再另行組織評審。政務數字化項目原則上不再進行節能評估、規劃選址、用地預審和環境影響評價等審批,涉及新建土建工程、高耗能項目的除外。
第十七條 政務數字化項目完成立項后,由市財政局組織開展項目預算評審。
第四章 項目采購
第十八條 政務數字化項目采購按照《財政部關于印發〈政務信息系統政府采購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庫〔2017〕210號)等政府采購相關規定執行。
市本級、臨湘高新區、鎮(街道)一體化建設的政務數字化項目,由市本級統籌建設。
第十九條 規范政務數字化項目合同履約管理。政務數字化項目約定建設后的運維期一般不少于3年,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政策另有規定的除外;約定運維期結束后,按照相關規定和程序確定后續運維費用。
第二十條 政務數字化項目完成采購程序后,業主單位應將采購文件和合同報市政務數字化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五章 項目建設
第二十一條 業主單位應建立健全政務數字化項目管理制度,嚴格執行法人負責制,對承建及監理單位進行監督管理,按合同把控項目建設質量和進度,及時發現并處理項目風險,保證項目按時完工。
第二十二條 政務數字化項目實行項目監理制,業主單位應當按照信息系統工程監理有關規定,委托工程監理單位對項目建設進行工程監理。
第二十三條 市政務數字化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對政務數字化項目進行統籌調度,不定期抽查和通報項目建設情況。
第二十四條 嚴格政務數字化項目變更審批。政務數字化項目建設過程中,確需對建設內容等進行變更的,應依法依規辦理變更手續,并做好備案登記。
第二十五條 業主單位簽訂項目采購合同時,應明確項目終止機制。項目建設實施過程中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業主單位依法終止項目實施,并形成書面說明提交市政務數字化行政主管部門:
(一)由于不可抗力因素,造成項目無法完成的;
(二)項目實施不力,無法繼續進行或預期目標不能實現的;
(三)承建單位不按建設方案批復和合同執行,拒不接受監督檢查的。
第六章 項目驗收
第二十六條 政務數字化項目應通過竣工驗收才能投入使用,項目竣工驗收規范另行制訂。
(一)總投資200萬元以下的項目,由市政務數字化行政主管部門委托業主單位組織竣工驗收,并將驗收報告報市政務數字化行政主管部門;
(二)總投資200萬元(含)以上的項目,業主單位在試運行開始前組織完成初步驗收,試運行結束后,向市政務數字化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竣工驗收申請,由市政務數字化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組織專家進行竣工驗收。
第二十七條 未能通過驗收的項目,業主單位須督促承建單位限期整改,整改后應重新開展竣工驗收工作;對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達不到驗收標準的,財政部門不予支付項目相關剩余款項。
第二十八條 業主單位應加強政務數字化項目相關檔案資料管理,并積極探索應用電子檔案。項目竣工驗收完成后,將相關資料報市政務數字化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二十九條 業主單位負責組織開展項目運行維護管理,編制項目運行維護方案、安全保障方案等,每年出具一次項目運行維護情況報告。
第七章 安全保障
第三十條 網絡安全、信息安全保障體系應與政務數字化項目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和同步運行。
第三十一條 市大數據中心建立健全市級政務網絡與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應急響應制度,定期組織對政務數字化項目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重大安全漏洞立即整改。
第三十二條 依托省或岳陽市政務云平臺建設的政務數字化項目,根據其安全保護等級情況,按照有關規定在市公安部門進行等級保護定級備案,選擇符合條件的等級保護測評機構進行測評;未通過測評的,原則上只能部署于政務云測試環境。
第八章 監督評價
第三十三條 市政務數字化行政主管部門建立政務數字化項目運行后評價機制,對政務數字化項目的建設情況、應用情況、使用效果和安全狀況等進行評價,評價結果與項目提出或應用單位后續政務數字化項目建設掛鉤。
第三十四條 業主單位存在未經批準擅自建設或變更、未按規定實行政府采購、驗收或驗收不合格即交付使用等情況的,市政務數字化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具體情況責令暫;蚪K止項目建設活動,財政部門暫停、終止撥付資金,或者收回已撥付資金等措施;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依規追究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責任。
第三十五條 承擔政務數字化項目相關業務的咨詢機構、設計單位、承建單位、代理機構、監理單位、測評機構及相關人員進行違規操作、弄虛作假的,出具的成果報告或審查結論嚴重失實的,或造成項目質量低劣的,根據情節輕重,依法依規將其不良行為記入信用檔案或列入黑名單予以公布;造成經濟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涉嫌犯罪的,移送相關部門處理。
第九章 附 則
第三十六條 涉密政務數字化項目應遵守國家保密有關規定。
第三十七條 本辦法由市政務數字化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第三十八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兩年。
臨湘市政務數據資源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范全市政務數據資源管理,全面歸集數據資源,挖掘數據資源價值,賦能數字經濟發展,推動數字政府建設,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服務水平,根據《國務院關于印發促進大數據發展行動綱要的通知》(國發〔2015〕50號)、《國務院關于印發政務信息資源共享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發〔2016〕51號)、《湖南省政務信息資源共享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301號)等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政務部門,是指本市各行政機關及履行公共管理和服務職能的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
本辦法所稱政務數據資源,是指政務部門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制作或者獲取的各類信息的總稱,包括直接或者通過第三方依法采集的、依法授權管理的和因履行職責需要依托政務信息系統形成的數據資源等。
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于全市各政務部門開展的非涉密政務數據資源的采集、存儲、匯聚、整合、治理、共享、開放和應用等行為及其安全與管理活動。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四條 政務數據資源權利包括所有權、管理權、采集權、使用權和收益權。
政務數據資源所有權歸國家,屬于國有資產管理范疇。市政府授權市行政審批服務局行使政務數據資源統籌管理權。
各政務部門依據其法定職能擁有對相關政務數據資源的管理權、采集權和使用權。
經市行政審批服務局授權,有關企業和單位可以獲得相關政務信息的使用權,享有政務數據資源再利用的收益權。
第五條 政務數據資源管理遵循“統籌規劃、標準先行、動態管理、持續完善、共享開放、精準服務、有效應用、確保安全”的原則。
第六條 市行政審批服務局是政務數據資源的主管部門,負責全市政務數據資源的統籌管理規劃、授權開發、利用增值、協調推進、監督指導和考核評價等工作。
市大數據中心負責全市政務數據資源的平臺建設、歸集整合、目錄管理、治理提質、共享開放、開發應用、安全保障等具體實施工作。
各政務部門根據本單位在政務數據資源管理責任體系中的職責定位,依法開展政務數據資源的采集、存儲、匯聚、整合、治理、共享、開放和應用等。
各鎮(街道)、各政務部門應當加強政務數據資源管理工作,應當明確一名“首席數據官”負責協調解決政務數據資源管理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第二章 規劃和建設
第七條 政務數據資源管理工作是政府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應當納入政府整體工作規劃。
市政務數據資源主管部門應當根據國家、省、岳陽市政務數據資源管理工作的發展規劃,制定本市政務數據資源管理工作規劃。各鎮(街道)、政務部門應當根據全市規劃,制定本單位政務數據資源管理工作方案,配合全市整體規劃的組織實施。
第八條 政務數據資源實行統一目錄管理。市政務數據資源主管部門在《岳陽市政務數據資源總目錄》整體框架下,建立《臨湘市政務數據資源分目錄》(以下簡稱《分目錄》)。
市大數據中心負責根據《岳陽市政務數據資源目錄編制指南》制定《臨湘市政務數據資源目錄編制指南》(以下簡稱《編目指南》),明確政務數據資源的類別、責任方、格式、屬性、更新周期、共享類型、共享方式、開放類型、開放方式、使用要求和業務解讀等內容;負責《分目錄》的管理、維護和技術保障等工作。
各政務部門負責依據《編目指南》梳理本單位數據,制定共享和開放清單,報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審核后,編制本部門政務數據資源目錄(以下簡稱《部門目錄》),在市大數據管理平臺發布和維護,并結合實際及時更新。
第九條 市大數據中心應當根據國家、省、岳陽市政務數據資源相關技術規范,制定全市統一的政務數據資源管理技術標準規范,包括政務信息的數據元、代碼、信息分類、接口等規范。各政務部門應當遵守各技術規范,確;ヂ摶ネ。
第十條 市大數據管理平臺由數據共享交換平臺、數據開放平臺和數據應用開發平臺等組成,由市大數據中心負責建設。各鎮(街道)和政務部門原則上不得再重復建設同類型平臺。
各政務部門應當積極參與市大數據管理平臺建設,提供所需數據,編制和維護《部門目錄》,公布數據開放目錄,提供數據請求服務,確保數據應用安全。
第十一條 各政務部門新建或改造的業務系統,須同步規劃編制政務數據資源目錄。業務系統建成后應將系統數據資源納入市大數據管理平臺。
對新建業務系統應按照市大數據管理平臺的標準接口規范預留數據共享和開放接口、編制對接文檔,不再為數據共享和開放對接另行安排費用。
如無正當理由,各政務部門新建或改造不支持數據共享和開放的業務系統,不得納入本級政務信息化項目建設計劃及安排財政預算資金;已落實資金的,相關職能部門不予項目審批。
第三章 采集和治理
第十二條 各政務部門是政務數據資源采集的責任主體。數據采集可通過本部門工作人員直接采集、委托第三方采集或建立工作機制、提供采集工具由社會力量自行采集上傳等方式進行。
第十三條 各政務部門應當依法、及時、全面、準確采集政務數據資源,并對政務數據資源的規范性、完整性、準確性、一致性、時效性和可訪問性負責。要依法確定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采集政務數據資源的邊界和范圍,保護被采集人的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等;可通過數據共享交換平臺獲得的數據資源,不再重復采集。
第十四條 各政務部門應當先歸集本部門及其歸口管理單位政務數據資源,形成本部門數據資源庫;要按要求將相關政務數據資源歸集到市大數據管理平臺。
市大數據中心應當依托大數據管理平臺,對各政務部門提供的政務數據資源進行整合,并形成人口、法人、自然資源和空間地理、信用信息、電子證照等基礎數據庫和若干主題數據庫。
第十五條 各政務部門應當根據數據標準,結合應用實際,不斷優化數據內容和結構;要配合市大數據中心完善業務和優化系統,提高數據質量。
第四章 數據共享
第十六條 各政務部門之間以共享為原則、不共享為例外,無償共享政務數據。涉及國家秘密和安全的,按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政務數據資源分為無條件共享類、有條件共享類和不予共享類三種類型。
跨部門并聯審批等相關的政務數據資源,包括人口信息、法人單位信息、自然資源和空間地理信息、電子證照信息、社會信用信息等基礎政務數據資源,在市大數據管理平臺集中建設,實行統籌管理、及時更新和實時共享,列為無條件共享類。
與協同管理相關、信息內容敏感、只能按特定條件提供給相關政務部門共享的政務數據資源,列為有條件共享類。
法律法規政策規定不能提供給其他政務部門共享的政務數據資源,列為不予共享類。
第十八條 各政務部門應抓緊推進本部門業務信息系統向電子政務外網遷移,并接入數據共享交換平臺。涉密信息共享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政務數據資源共享提供方式包括系統對接、數據下發接口和電子表單三類。
原則上提供部門應依托數據共享交換平臺與本部門業務系統對接方式實現共享。
業務系統在上級主管部門的,提供部門應積極與上級主管部門銜接,由上級主管部門提供數據下發接口;在未實現與上級主管部門數據對接前,提供部門應將相關數據下載到本地,并通過數據共享交換平臺進行提供和更新。
沒有業務系統的,提供部門應通過電子表單的方式向數據共享交換平臺提供、更新信息。
第二十條 政務數據資源共享使用方式包括驗證服務、查詢服務和數據推送三種類型。
第二十一條 各政務部門使用無條件共享類政務數據資源時,通過數據共享交換平臺選取即時獲;使用有條件共享類政務數據資源時,通過數據共享交換平臺向提供部門提出申請。提供部門應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審核通過的,通過數據共享交換平臺提供;審核不通過的,應說明理由。如提供部門和使用部門意見不一致,由本級政務信息主管部門協調處理。
如各政務部門對全市《分目錄》中的不予共享類政務數據資源確有使用需求的,向市行政審批服務局提出申請。市行政審批服務局組織部門論證和審核。經審核,對可以共享的信息由提供部門將信息屬性變更為共享類信息。
第二十二條 政務數據資源提供部門按照“誰主管,誰提供,誰負責”的原則,及時維護和更新數據,保障數據的完整性、準確性、時效性和可用性。
政務數據資源使用部門按照“誰經手,誰使用,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依法依規使用共享數據,加強共享數據使用管理。
第二十三條 各政務部門通過數據共享交換平臺獲得的加蓋電子印章文書類、證照類政務數據資源,與紙質文書具有同等效力。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十四條 市大數據中心應當建立政務數據資源疑義、信息校核糾正機制。使用部門對獲取的共享信息有疑義或者認為有錯誤的,應當及時反饋給提供部門;提供部門應當及時校核,并在修正疑義、錯誤信息后,應當及時告知使用部門。
第五章 數據開放
第二十五條 政務數據資源按照開放分為無條件開放類、有條件開放類和不予開放類。
屬于無條件開放類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直接從開放平臺獲;屬于有條件開放類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通過數據開放平臺申請,說明使用范圍和使用用途,經政務數據資源提供部門審核同意后,通過開放平臺獲取。
第二十六條 除下列情形外,政務數據資源應當逐步納入開放范圍:
(一)依法確定為國家秘密的;
(二)開放后可能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的;
(三)涉及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等,開放會對第三方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
(四)因協議或者知識產權限制而無法開放的;
(五)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得開放或者應當通過其他途徑獲取的。
前款所述的除外情形中,經過依法脫敏、脫密等技術處理可以開放的,或者該數據權利人同意開放的政務數據,應當納入開放范圍。
第二十七條 各政務部門可通過下列方式開放政務數據資源:
(一)提供數據下載;
(二)提供數據調用接口;
(三)通過數據開放平臺提供數據;
(四)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規定的其他方式。
第二十八條 各政務部門應當建立健全政務數據資源開放動態調整機制,對開放范圍外的政務數據進行定期評估審查。因情況發生變化可以開放的,應當及時納入開放范圍。
《分目錄》中被公眾申請頻次高但尚未列入開放范圍的數據,經提供部門審核后,符合開放標準的,應及時列入開放范圍;不符合開放標準的,提供部門需說明理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數據提供方的答復有異議時,可以向市行政審批服務局提出復核申請,市行政審批服務局應當及時反饋復核結果。
第六章 開發和應用
第二十九條 各政務部門應當結合自身實際加強對政務數據資源的開發應用。市政務數據資源主管部門對政務部門的數據開發應用工作進行統籌管理和評估指導;組織開展跨部門數據開發應用工作,挖掘數據價值。
第三十條 各政務部門、市大數據中心應當不斷強化數據創新應用,拓展應用范圍、適配多種場景,打造實用模型,結合本單位和應用需求,提供方便快捷的數據服務。
第三十一條 各政務部門要積極參與數字經濟和數據產業建設,充分依托政務數據資源優勢,為數字經濟和數據產業發展提供支撐。鼓勵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參與政務數據的開發應用,加強政務數據與社會數據的應用合作,通過項目建設、合作研究等方式,挖掘政務數據價值。
第七章 安全管理
第三十二條 市委網信辦負責統籌協調全市政務數據資源共享、跨部門互聯互通的網絡安全工作,會同相關部門建立政務數據資源共享網絡安全管理制度,開展政務數據資源共享網絡安全檢查和風險評估。
第三十三條 市行政審批服務局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建立政務數據資源安全體系,編制市本級政務數據資源安全規劃,開展政務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具體包括:
(一)建立并實施政務數據資源分類、分級安全保護制度;
(二)建立并實施政務數據資源安全認證機制,防止數據越權訪問、使用和篡改;
(三)建立有關接觸政務數據資源的內部和外部人員崗位安全責任制,明確崗位職責,制定并落實有關懲戒措施;
(四)制定并落實政務數據資源安全檢查制度;
(五)定期開展政務數據資源及相關重要應用系統的安全等級測評、風險評估和應急演練;
(六)協調處理重大政務數據資源安全事件;
(七)切實履行國家和省規定的其他數據安全管理職責。
政務數據資源主管部門負責全市政務數據資源安全指導和監督管理工作;其他各政務部門按照全市政務數據資源安全管理整體部署做好相關工作。
第八章 考核和監督
第三十四條 政務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上級機關、主管部門、任免機關、單位或者監察機關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由有權機關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按照規定編制、更新政務數據資源目錄,或者擅自變更政務數據資源共享開放類型的;
(二)未按照規定采集、整理、更新政務數據資源,落實疑義、錯誤信息校核制度的;
(三)未按照規定進行系統整合,聯通共享平臺的;
(四)未按照規定共享、使用政務數據資源和共享平臺的;
(五)未按照規定落實安全防護措施的;
(六)擅自改變政務數據資源用途和使用范圍的;
(七)違反本辦法規定的其他行為。
第九章 附 則
第三十五條 中央、省、岳陽市屬駐臨單位,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信和鐵路、道路客運等公共服務企業涉及政務數據資源管理的,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三十六條 本辦法由市行政審批服務局負責解釋。
第三十七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兩年。
臨湘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臨湘市耕地地力保護補貼政策實施方案》的
通 知
(LXDR—2023—01004 臨政辦發〔2023〕7號)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直有關單位:
《臨湘市耕地地力保護補貼政策實施方案》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實施。
臨湘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7月27日
臨湘市耕地地力保護補貼政策實施方案
根據中央耕地地力保護補貼政策以及《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湖南省耕地地力保護補貼政策實施方案〉的通知》(湘政辦發〔2022〕69號)、《湖南省農業農村廳 湖南省財政廳關于貫徹落實耕地地力保護補貼政策的通知》(湘農聯〔2023〕24號)等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目標
(一)保障國家糧食安全。充分調動農民種糧積極性,鼓勵傾斜支持糧食生產特別是雙季稻生產,確保每年完成糧食生產目標任務。
(二)維護種地農民利益。強化正向激勵,在保障耕地承包經營權農民既得利益不受損基礎上,鼓勵多種糧、種好糧。
(三)提升耕地地力水平。嚴守耕地保護紅線,建立健全耕地地力保護補貼資金發放與耕地保護行為相掛鉤機制,保障耕地數量不減少、耕地質量不降低,不斷提升耕地地力水平。
二、主要內容
(一)補貼對象。耕地地力保護補貼資金補貼對象為擁有耕地承包權的種地農民。具體包括三種情形:一是已確權頒證到承包方的耕地,承包方自行耕種的,補貼資金由承包方領取。二是村組未發包耕地和國有農場耕地補貼對象原則上為村組集體、國有農場。三是涉及耕地承包權流轉的,承包方和經營方在流轉協議中約定了補貼資金受益人的,流轉協議報屬地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市農業農村局備案,按照協議執行。
針對承包方發生身份轉變導致出現補貼歸屬爭議問題:承包方家庭成員發生變動且不影響承包合同效力的,其承包權不變,繼續享受耕地地力保護補貼;承包方為整體消亡戶的,應及時銷戶,不再享受耕地地力保護補貼。
(二)補貼作物。耕地上年度種植糧食和棉、油、糖、蔬菜等農產品及飼草飼料納入補貼范圍。在不破壞耕地耕作層且不造成耕地地類改變的前提下,可適度種植其他農作物,納入補貼范疇。
(三)補貼標準和依據。根據《湖南省農業農村廳 湖南省財政廳〈關于貫徹落實耕地地力保護補貼政策的通知〉》(湘農聯〔2023〕24號)要求,對已確權登記頒證到戶的耕地,以上年度實際種植作物的耕地面積作為補貼依據,以原則上不低于95元/畝,最高不超過114元/畝的標準發放。我市具體發放標準根據補貼資金額度和實際補貼面積等綜合測算確定為95元/畝。對暫未確權登記頒證到戶的耕地,依照確權登記頒證的標準執行。按照上述標準發放后仍有結余的,對上一年度雙季稻種植給予補貼(雙季稻補貼對象參照耕地地力保護補貼的三種情形執行),全市統一補貼標準,確保年度間政策總體穩定。
(四)補貼發放負面清單。以下情形不得發放補貼:
1.已經作為畜牧水產養殖場使用的耕地;
2.已經轉為林地、園地的耕地,即種植園林水果、茶葉、花卉苗木、林木及其相關間作、套作模式的耕地;
3.成片糧田轉為設施農業用地的耕地;
4.非農業征(占)用等已經改變用途的耕地;
5.占補平衡中“補”的面積和質量達不到耕種條件的耕地;
6.對拋荒一年以上的耕地,取消次年補貼資格;
7.對雙季稻種植中管理不善,人為因素造成產量嚴重偏低的,取消當年雙季稻補貼資格;
8.違反耕地保護的其他情形。
要健全補貼發放與耕地地力保護行為相掛鉤的有效機制,引導農民采取秸稈還田、深松整地、科學施肥用藥、病蟲害綠色防控等措施保護耕地、提升地力。
(五)補貼資金安排和發放
1.資金安排。以前年度結轉資金和當年預算安排的耕地地力保護補貼資金,要統籌安排使用,確保補貼資金不折不扣發放到農民手中,嚴禁擅自統籌使用耕地地力保護補貼。鼓勵按照糧食實際播種面積等因素加大對雙季稻生產的傾斜支持力度,確保完成年度糧食播種面積和產量任務目標。
2.資金發放。嚴格執行資金管理制度,確保補貼資金封閉運行,村組集體、國有農場、農民合作社、龍頭企業等享有耕地地力保護補貼的,應撥付到其對公賬戶,其余到人到戶的補貼資金全部通過惠民惠農財政補貼資金“一卡通”系統發放,原則上每年6月30日前將補貼資金發放到位(具體根據中央資金下達時間確定)。
三、職責分工
耕地地力保護補貼政策由市人民政府負總責,各鎮(街道)、村(社區)分級負責。市人民政府主要負責制定補貼政策總體實施方案,分解下達中央耕地地力保護補貼資金,指導和監督各鎮(街道)落實補貼政策。村(社區)主要負責采集補貼對象的身份和銀行賬號信息、種植作物、種植面積等基礎數據,并按照相關規定審核、公示并上報鎮(街道)和相關部門。鎮(街道)主要負責對各村(社區)上報基礎數據逐村復核、匯總、錄入和公示,并上報市農業農村局。
市農業農村局、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局按照職責分工組織實施。市農業農村局負責對上報的基礎數據抽查復核,提出具體實施方案、資金安排、補貼資金發放等建議,負責項目組織實施、監管、績效評價等工作。市財政局主要負責資金分配下達、資金審核撥付、預算績效管理及資金使用監管。市自然資源局負責提供耕地面積數據以及負面清單中與其職能相關的數據。
四、工作要求
(一)嚴格資金監管。各相關單位要依托科學技術、現代設備等,加大對耕地使用情況的核實力度。要采取定期與不定期、明查與暗訪、專項檢查、交叉檢查等形式,對耕地面積核定、補貼資金發放等環節進行嚴格監管,嚴防“跑冒滴漏”,對騙取、套取、貪污、挪用、擠占或違規發放耕地地力保護補貼資金的行為,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二)做好宣傳解釋。各相關單位要對耕地地力保護補貼政策進行廣泛宣傳,通過電視、廣播、電話等形式做好政策解讀工作,特別是要及時答復群眾來電來訪,確保政策順利實施。
臨湘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認真落實省政府2023年真抓實干
督查激勵措施的通知
(臨政辦發〔2023〕8號)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直各單位:
為認真貫徹落實《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做好2023年真抓實干督查激勵有關工作的通知》(湘政辦發〔2023〕25號)文件精神,激勵干部擔當作為,聚焦工作重點領域、關鍵環節,積極爭取省政府更多激勵支持,著力推動市域經濟高質量發展。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高認識,明確目標任務。各部門單位要進一步深化思想認識,積極爭先創優,認真落實打好省政府“發展六仗”目標要求,全力打造我市“三區四市五個新格局”。2023年我市要力爭1項國務院表揚激勵,獲得省政府表揚激勵事項總數要進入“岳陽縣市區第一方陣”。各牽頭單位負責的工作事項,要確保至少有1項工作以岳陽市第一名推薦至省廳(局)。
二、壓實責任,深化工作舉措。各牽頭單位要迅速對接省、岳陽市對口部門單位,主要負責人要親自調度,成立工作專班,認真研究考核指標體系。同時,結合臨湘實際,確定主攻方向,做實基礎工作,分析優勢工作和問題短板,深入挖掘亮點工作。各配合單位、鎮(街道)要主動服務,抓好配合落實。各分管副市長要加強調度協調,發揮各自優勢,確保分管領域至少有1項工作獲得表揚激勵。
三、嚴格考核,兌現獎懲制度。市政府督查室要加強跟蹤督查,充分發揮督查激勵“指揮棒”作用,建立“月報告、月通報、月講評”制度。對2023年獲得國務院、省政府表揚激勵的牽頭單位,在全市通報表揚,并予以經費獎勵,給予個人三等功獎勵1名、嘉獎獎勵2名,同時向市委考核工作領導小組推薦評為特殊貢獻獎單位;被岳陽市主管部門以第一名推薦至省廳(局)的牽頭單位,在政府重點工作考核中適當予以考核加分、通報表揚、經費獎勵;對貢獻較大的配合單位,在政府重點工作考核中適當予以考核加分獎勵。牽頭負責1項工作的市直單位,連續2年未獲得表揚激勵,以及牽頭負責2項及以上工作的市直單位,年度內未獲得表揚激勵的,扣除30%的市政府重點工作考核分值,并予以通報批評。
附件:2023年省政府真抓實干督查激勵措施責任分解表
臨湘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7月28日
附件
2023年省政府真抓實干督查激勵措施責任分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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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真抓實干督查激勵措施事項 |
省級牽頭單位 |
牽頭 市級領導 |
牽頭單位 |
責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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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推動高質量發展成效明顯的縣市區,給予資金獎勵,并在政策、項目上予以支持。 |
省人民政府 辦公廳 省發展改革委 省財政廳 |
吳國良 |
市發改局 市財政局 |
劉 輝 何華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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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對“五好”園區創建工作成效顯著,在全省產業園區綜合評價中得分靠前的園區,在申報中央預算內投資和安排省預算內投資時予以傾斜,并優先支持開展調區擴區。 |
省發展改革委 |
吳國良 藺 佳 |
市發改局 臨湘 高新區 |
劉 輝周 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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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對打造國家重要先進制造業高地,在促進工業經濟平穩運行、開展新增規模以上工業企業行動等方面工作成效明顯的市州、縣市區和園區,在相關專項資金安排、試點示范等事項中予以支持。 |
省工業和 信息化廳 |
藺 佳 |
市科工局 臨湘 高新區 |
李志云周 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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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對大力推進產業發展“萬千百”工程成效顯著的市州、縣市區,在相關專項資金安排、試點示范等事項中予以支持。 |
省工業和 信息化廳 |
藺 佳 |
市科工局 市行政審批服務局 |
李志云 湯勇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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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建設數字基礎設施、推進“智賦萬企”行動等方面工作成效明顯的市州、縣市區,在相關專項資金中予以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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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對年度固定資產投資保持穩定增長,中央預算內投資項目和十大基礎設施項目開工、投資完成等情況好,落實擴投資政策措施成效明顯的市州、縣市區,在申報中央預算內投資和安排前期工作經費時予以重點支持。 |
省發展改革委 |
吳國良 |
市發改局 |
劉 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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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對打造內陸地區改革開放高地,在穩外貿、抓招商(含湘商回歸、穩外資)、穩外經、自貿試驗區建設、中非經貿合作等方面成效顯著,亮點突出,綜合排名全省前列的市州、縣市區,在開放型經濟與流通產業發展專項資金中予以獎勵,并在商務部門開展的試點工作中予以支持。 |
省商務廳 |
藺 佳 姚鐵軍 |
市商務 糧食局 臨湘 高新區 市貿促會 |
胡子貴周 伏 彭 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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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對恢復和擴大消費,增強消費對經濟增長的基礎性作用,在提升消費規模質量、培育新業態新模式、完善城鄉商業體系等方面成效顯著,亮點突出,年度綜合排名全省前列的市州、縣市區,在開放型經濟與流通產業發展專項資金中予以獎勵,并在國家及省級消費促進和內貿流通試點工作中予以支持。 |
姚鐵軍 |
市商務 糧食局 |
胡子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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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對深入實施財源建設工程,在產業財源培植、骨干稅源培育、園區畝均效益提升、國有“三資”盤活、稅費精誠共治等方面工作實績突出的市州、縣市區,給予資金獎勵。 |
省財政廳 |
吳國良 |
市財政局 |
何華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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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對自然資源節約高效利用成效好、“發展六仗”要素保障有力等工作成效明顯的市州、縣市區,在全省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中安排一定指標予以獎勵。 |
省自然資源廳 |
李開龍 |
市自然 資源局 |
戴季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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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完成耕地保護目標和永久基本農田保護目標、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成效明顯的市州、縣市區,在有關專項資金中予以獎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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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對發展優勢特色千億產業、抓實優質湘豬工程、實施好長江十年禁漁、推動返鄉創業三年專項行動成效明顯的市州、縣市區,在相關專項資金中予以獎勵,在有關建設項目安排上予以重點支持。 |
省農業農村廳 省鄉村振興局 |
李偉峰 |
市農業 農村局 |
李 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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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高標準農田建設投入力度大、任務完成質量高、建后管護效果好的市州、縣市區給予相關政策資金激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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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改善農村人居環境、實施縣域經濟高質量發展工作成效明顯的市州、縣市區,在相關專項資金中予以獎勵。 |
市農業 農村局 市鄉村 振興局 |
李 瑜彭慶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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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對積極推進重大水利工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及中型灌區續建配套等水利項目建設進度快、質量好、地方投資落實好、中央水利建設投資計劃完成率高,小型農業水利設施建設和管護力度大、質量好、成效明顯的市州、縣市區,通過相關水利專項資金予以獎勵。 |
省水利廳 |
李偉峰 |
市水利局 |
姚 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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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對加快推進交通強國戰略實施,高質量推進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加快水運發展,加快完善高質量交通基礎設施網絡,有力提升運輸物流服務供給質量,有力推動現代化綜合交通運輸體系構建,有效促進行業治理現代化,“四好”(建好、管好、護好、運營好)交通建設成效顯著的市州、縣市區,通過交通發展專項資金予以獎勵,并將該地區具備條件的交通建設項目優先列入下年度投資計劃。 |
省交通運輸廳 |
姚鐵軍 |
市交通 運輸局 市公路建設和養護中心 |
萬云霞羅喜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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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對完成全省公共文化服務體系高質量發展五年行動計劃、辦好各級旅游發展大會、實施全域旅游戰略、發展文化和旅游產業、促進文化和旅游消費成效明顯,特別是人均文化事業費投入、人均擁有公共文化設施面積、規模以上文化企業營業收入及增長率,旅游總收入及增長率等相關指標排名全省前列的市州、縣市區,通過省級文化旅游發展專項資金予以獎勵。 |
省文化和 旅游廳 |
羅筱波 |
市文旅 廣電局 |
李 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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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對打造具有核心競爭力的科技創新高地,年度研發投入、地方財政科技支出、技術合同成交額、高新技術企業數量、科技型中小企業數量、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等指標綜合排名全省前列的市州、縣市區,通過創新型省份建設專項資金予以獎勵。 |
省科技廳 |
藺 佳 |
市科工局 |
李志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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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創新驅動發展綜合評價排名全省前列的國家級高新區和省級高新區,通過創新型省份建設專項資金予以獎勵。 |
市科工局 臨湘 高新區 |
李志云周 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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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對推進基礎教育高質量發展成效明顯,在推動教育綜合改革、加快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城鄉一體化、改進中小學生心理健康和防范學生溺水工作、落實教育經費只增不減等方面成效顯著的市州、縣市區,在分配義務教育相關資金時予以獎勵。 |
省教育廳 |
黎建平 |
市教體局 |
李宗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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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對打好優化發展環境持久仗,完成各項目標任務,營商環境改善明顯,在全省營商環境評價中排名前列的市州、縣市,給予資金獎勵和項目支持。 |
省發展改革委 省政務局 |
吳國良 |
市發改局 市優化辦 |
劉 輝鄧 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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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對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在“揭榜競優”、打造“一件事一次辦”升級版、“跨省通辦”、“數字政府”建設、提升行政效能等方面成效明顯的市州、縣市區和園區,給予資金獎勵。 |
省政務局 |
藺 佳 |
市行政審批服務局 臨湘 高新區 |
湯勇兵 周 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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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推進“湘易辦”超級服務端建設升級工作成效明顯,事項上線及問題整改、電子證照匯聚、涉企服務、“十大”應用場景建設等相關指標排名全省前列的市州、縣市區,給予資金獎勵。 |
市行政審批服務局 |
湯勇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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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對推進企業登記注冊便利化、深化“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和信用監管、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等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成效明顯的市州、縣市區 |
給予資金獎勵,在相關資金安排、項目扶持、改革試點示范、重大建設等方面予以傾斜。 |
省市場監管局 |
黎建平 |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
方 虹 |
對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管理和服務工作成效突出,實施經營主體培育工程成效明顯的市州、縣市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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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食品安全、藥品安全工作成效明顯的市州、縣市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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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推進質量強省建設工作成效突出、消費品合格率提升明顯的市州、縣市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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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對打好防范化解風險阻擊仗,財政管理改革成效突出,防范化解債務風險措施得力,財政收入質量高,存量資金規模小,支出進度快,國庫庫款保障有力,預算公開要求落實到位,專項債券項目和資金管理規范,隱性債務化解排名全省前列的市州、縣市區,給予資金獎勵,在新增債券額度分配中予以傾斜支持。 |
省財政廳 |
吳國良 |
市財政局 |
何華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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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對實施“保交樓”、保障性安居工程、自建房安全整治和農村住房建設等工作積極主動,國家和省下達的年度目標任務完成率達到100%,且整體工作成效位居全省前列的市州、縣市區,通過相關專項資金予以重點支持或政策支持。 |
省住房城鄉 建設廳 |
李開龍 |
市住建局 |
張 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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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對防范化解金融風險、推進重點領域信貸投放、完善地方金融組織體系等指標排名全省前列,促進金融服務實體經濟、推進企業上市“金芙蓉”躍升行動、優化金融生態環境成效明顯的市州、縣市區,在省級金融發展專項資金中予以支持。 |
省地方金融 監管局 |
李 偉 |
市政府 金融辦 |
胡子貴 |
|
22 |
對打好安全生產翻身仗,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成效明顯,本行政區域未發生較大及以上生產經營性安全事故的市州、縣市區,在有關財政資金中予以獎勵,并對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監管能力建設、自然災害防治等項目予以重點支持。 |
省應急廳 |
吳國良 |
市應急 管理局 |
李強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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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鐵路沿線環境綜合整治成效明顯的縣市區,給予資金獎勵。 |
省交通運輸廳 |
姚鐵軍 |
市交通 運輸局 |
萬云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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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對認真保障國家糧食安全,完成省人民政府下達的糧食種植面積和糧食產量等指標任務,做好地方儲備糧管理工作,加強糧食質量風險防控,推動糧油產業高質量發展,落實糧食安全責任成效明顯的市州、縣市區,在糧食類相關專項資金中予以獎勵。 |
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 省農業農村廳 |
李偉峰 姚鐵軍 |
市商務 糧食局 市農業 農村局 |
胡子貴李 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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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對打好重點民生保障仗,落實就業優先政策、推動就業擴容提質、促進重點群體就業創業等任務完成好,以及推進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建設、落實企業養老保險全國統籌、加強社會保險基金監管成效突出的市州、縣市區,在分配中央和省就業補助資金時予以支持。 |
省人力資源 社會保障廳 |
吳國良 |
市人社局 |
劉 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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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對推進養老服務體系建設成效明顯,轄區內兜底養老服務保障、基本養老服務供給、完善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網絡、安全風險防范處置、養老服務隊伍建設等工作取得顯著成效的市州、縣市區,給予資金獎勵。 |
省民政廳 |
李偉峰 |
市民政局 |
謝俊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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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對實施城鄉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城鄉建設綠色發展等工作積極主動,國家和省下達的年度目標任務完成率達到100%,且整體工作成效位居全省前列的市州、縣市區,在安排相關專項資金時予以重點支持或政策支持。 |
省住房城鄉 建設廳 |
李開龍 |
市住建局 |
張 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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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對國控省控考核斷面水質綜合指數及改善幅度、環境空氣質量綜合指數及改善幅度、土壤污染治理及土壤環境安全管控情況分別排名靠前的市州和縣市區,通過生態環境保護專項資金予以獎勵。 |
省生態環境廳 |
姚鐵軍 |
岳陽市生態環境局臨湘分局 |
李勇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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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對推進中央交辦問題整改、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創建、污染防治攻堅戰“夏季攻勢”等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制度創新重點任務成效顯著的市州、縣市區,通過生態環境保護專項資金予以獎勵。 |
省生態環境廳 |
姚鐵軍 |
岳陽市生態環境局臨湘分局 |
李勇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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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河湖長制工作推進力度大、成效明顯的市州、縣市區,通過相關水利專項資金予以獎勵。 |
省水利廳 |
李偉峰 |
市水利局 |
姚 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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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全面推進林長制工作成效明顯的市州、縣市區,通過相關林業專項資金予以獎勵。 |
省林業局 |
李偉峰 |
市林業局 |
何碧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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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對在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中,促進醫保、醫療、醫藥協同發展和治理,構建優質高效醫療衛生服務體系,推動公立醫院改革和高質量發展,推動中醫藥傳承創新,構建有序的就醫診療新格局等方面取得明顯成效的市州、縣市區,在安排醫療服務與保障能力提升補助資金時予以獎勵支持。 |
省衛生健康委 |
黎建平 |
市衛健局 |
何衛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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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對優化醫保領域便民服務、推進醫保經辦管理服務體系建設、提升醫保規范化管理水平等方面成效明顯的市州、縣市區,在安排財政醫療服務與保障能力提升補助資金時予以獎勵。 |
省醫保局 |
黎建平 |
市醫保局 |
柳 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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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對推進易地搬遷脫貧群眾就業增收、安置區產業培育發展、安置區配套設施提升完善、社區治理和社會融入等易地扶貧搬遷后續扶持工作成效明顯的縣市區,在相關專項資金中予以獎勵。 |
省發展改革委 |
吳國良 |
市發改局 |
劉 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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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對全省信訪工作示范縣創建成效明顯的縣市區,給予專項工作經費獎勵。 |
省信訪局 |
吳國良 |
市信訪局 |
肖芳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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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對落實重大政策措施成效明顯,受到國務院真抓實干激勵和在國務院大督查及專項督查中有關典型經驗做法被肯定的市州、縣市區,在省預算內基建投資重大項目前期工作經費中予以支持,對其典型經驗做法予以推廣。對在省政府綜合大督查中有關典型經驗,特別是打好“發展六仗”方面的典型經驗被肯定的市州、縣市區,予以通報表揚。 |
省政府辦公廳 |
吳國良 |
市政府辦 |
李 陽 |
臨湘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公布2023年度臨湘市人民政府
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的通知
(LXDR—2023—01003 臨政辦函〔2023〕22號)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直各單位:
為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全面建設法治政府,嚴格執行《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713號)、《湖南省行政程序規定》(省政府令第222號)等有關文件精神,進一步規范我市重大行政決策程序,促進依法、科學、民主決策,提高決策質量和效率。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將《2023年度臨湘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予以公布,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承辦單位要根據重大行政決策程序相關要求,及時起草決策草案并征求意見,認真落實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等法定程序。未按規定履行相關程序的,不得提請市人民政府審議決策。
二、各承辦單位要加強重大行政決策的檔案管理,及時將決 策過程和決策實施中的文件資料收集整理歸檔,實現決策程序全過程記錄。
三、市司法局負責2023年度政府重大行政決策事項公布工作的督促和指導并具體承擔合法性審查職責,市委政法委、市政府辦、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等按照各自職責分別做好重大行政決策的風險評估和公平競爭審查等工作。
四、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實行動態管理,因工作需要新增或調整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的,承辦單位應按照相關規定程序及時提請市人民政府進行動態調整。
五、決策實施滿一年,各承辦單位應當按規定對決策執行情況進行評估,評估情況書面報告市人民政府。
附件:2023年度臨湘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
臨湘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5月11日
附件
2023年度臨湘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
序號 |
重大行政決策事項名稱 |
決策 承辦單位 |
會同單位 |
提請市人民政府 決策的依據、標準 |
時間安排 |
1 |
實施向陽路至火車站、火車站至金橋路路燈提質改造工程,同步改造塘坡路路燈 |
市城管局 |
五里牌街道 |
《臨湘市人民政府關于2023年〈政府工作報告〉目標工作任務分解的通知》(臨政發〔2023〕2號) |
2023年4月至12月 |
2 |
臨湘市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 |
市住建局 |
市發改局 市財政局 市衛健局 市教體局 桃林鎮 坦渡鎮 |
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湖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湖南省財政廳3部門《關于下達2023年保障性住房計劃任務的通知》(湘建保函〔2023〕6號) |
2023年6月底開工建設,11月底完成 |
3 |
實施老舊小區改造16個 |
市住建局 |
市發改局 市財政局 市城管局 市自然資源局 長安街道 五里牌街道 云湖街道 |
《臨湘市人民政府關于2023年〈政府工作報告〉目標工作任務分解的通知》(臨政發〔2023〕2號) |
2023年6月至2024年4月分步實施 |
4 |
冶湖濕地生態保護修復工程 |
市林業局 |
江南鎮 |
《湖南省林業局關于“湖南長江經濟帶重點生態區洞庭湖區域 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和修復工程”岳陽市林業項目實施方案的批復》(湘林規函〔2022〕110號) |
2022年9月至2024年12月 |
5 |
《禁火令》 |
市森林 防滅火 指揮部 |
市林業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防火條例》《湖南省森林防若干規定》 |
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 4月30日 |
6 |
關于規范境內水域垂釣行為管理的通告 |
市農業 農村局 |
岳陽市生態環境局臨湘分局 市公安局 市林業局 市水利局 市城管局 市市場監督 管理局 市浮標產業 發展中心 |
《湖南省禁捕水域垂釣管理辦法》 |
2023年4至6月 |
臨湘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開展我市主要畜禽監測調查樣本輪換工作的
通 知
(臨政辦函〔2023〕23號)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直有關單位:
為掌握主要畜禽養殖場(戶)基本信息及生產情況,提高樣本的代表性和監測數據的準確性。根據《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開展我省新一輪五年周期主要畜禽監測調查樣本輪換工作的通知》(湘政辦明電〔2023〕5號)、《岳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開展我市主要畜禽監測調查樣本輪換工作的通知》(岳政辦明電〔2023〕4號)等文件要求,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就推進我市主要畜禽監測調查樣本輪換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重要意義
主要畜禽監測調查是反映豬、牛、羊、家禽等生產發展、價格變化的重要民生統計調查。開展主要畜禽監測調查樣本輪換工作,有利于更加全面準確客觀反映今后五年全市豬、牛、羊、家禽的生產及消費狀況。樣本調查結果將成為國家統計局、湖南調查總隊評估我市豬、牛、羊、家禽生產情況的重要依據。各鎮(街道)和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提高政治站位,按照統一部署,堅持實事求是、科學規范,高質量做好主要畜禽監測調查樣本輪換工作。
二、工作安排
本次樣本輪換范圍涉及我市14個鎮(街道),統計調查對象是轄區內豬、牛、羊、家禽所有大型養殖場(戶)和被抽中的豬、牛、羊、家禽非大型養殖場(戶)。具體安排如下:
2023年4月19日前,各鎮(街道)完成摸底調查、核查及錄入上報等工作;4月20日前,全市完成審核、匯總和上報工作;9月底前,制定全市樣本輪換工作方案和實施細則;10月底前,完成樣本抽選工作;11月底前,完成樣本村輔助調查員的選聘及業務培訓等工作;2024年1月,正式啟用新樣本進行調查。
各鎮(街道)要嚴格按照工作方案和實施細則開展工作,把握時間進度,加強全過程質量控制,建立督導檢查機制,確保各環節工作依法依規、規范有序;要因地制宜制定相應培訓計劃,細化培訓內容、豐富培訓形式,加大對重點環節和實際操作的培訓力度,提升培訓質效,確保調查人員全面掌握工作方案、規范執行方案要求。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臨湘市主要畜禽監測調查樣本輪換工作領導小組,市人民政府常務副市長任組長,分管農業工作的副市長為副組長,市農業農村局、市統計局、市財政局主要負責人和各鎮(街道)鎮長(主任)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市統計局,市統計局分管負責人任辦公室主任。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全市主要畜禽監測調查樣本輪換工作統籌謀劃、周密安排、精心組織,確保該項工作高質量開展。市統計局、市財政局、市農業農村局等部門要加強協作,充分發揮各自優勢,積極支持統計調查部門開展樣本輪換工作。各鎮(街道)要高度重視本次樣本輪換工作,協助做好樣本摸底和樣本落實工作,引導調查對象依法配合調查、如實填報調查資料。
(二)加強服務保障。為畜禽監測調查樣本輪換工作創造必要的工作條件,依據實際樣本量和工作量測算保障所需工作費用,確保主要畜禽監測調查樣本輪換工作順利開展。各鎮(街道)和各有關部門要通過多種形式配齊配強調查人員力量,確保足夠人力開展樣本輪換工作,保障各項工作按時優質完成;要加大宣傳力度,緊密聯系實際,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和互聯網等媒體,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盡最大努力提高社會各界和養殖場(戶)對主要畜禽監測調查樣本輪換工作的知曉度和配合度,確保此次樣本輪換工作扎實高效推進。
(三)堅持依法調查。各鎮(街道)和各有關部門要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不得強令、授意統計調查機構和統計調查人員弄虛作假。統計調查機構和調查人員要嚴格執行樣本輪換工作方案,實事求是、依法依規開展調查;加強全過程質量控制,建立督導檢查機制,堅持獨立調查、獨立報告、獨立監督,堅決防范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保證樣本輪換各環節工作依法依規、科學規范。
臨湘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5月12日
臨湘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臨湘市人民政府黨組班子深入
開展調查研究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臨政辦函〔2023〕24號)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直各單位:
《臨湘市人民政府黨組班子深入開展調查研究的工作方案》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落實。
臨湘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5月30日
臨湘市人民政府黨組班子深入開展調查研究的
工 作 方 案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關于在全黨大興調查研究的工作方案》、中共湖南省委《貫徹落實〈關于在全黨大興調查研究的工作方案〉的實施意見》、中共岳陽市委《關于在全市大興調查研究助力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設的實施方案》、中共臨湘市委《關于在全市大興調查研究助力三區四市五個新格局建設的實施方案》等文件精神,按照市委“走基層、找問題、想辦法、促發展”活動要求,市政府黨組擬于2023年5月開始開展大興調查研究,結合工作實際,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提高思想認識
大興調查研究,是牢記習近平總書記重要囑托、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感悟這一重要思想的真理力量和實踐偉力的必然要求;也是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堅決做到“兩個維護”的具體實踐;更是全面落實“三高四新”戰略定位和使命任務、融入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設、打造“三區四市五個新格局”的迫切需要。市政府黨組班子要切實增強做好調查研究的思想自覺、政治自覺、行動自覺,帶頭深入調查研究,研究新情況、解決新問題、總結新經驗、探索新規律,全面提升政府工作水平。
二、把握調研內容
市政府黨組班子要緊緊圍繞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岳陽市委市政府和臨湘市委決策部署,按照黨中央明確的12個方面、省委明確的8個方面以及岳陽市委、臨湘市委明確的10個方面調研內容,結合市政府黨組實際以及各自分工,每人至少牽頭1個課題開展調研。調研選題自擬,以下34個方面課題可作參考。
(一)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和習近平總書記對湖南工作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二)全力推進臨湘高新區調區擴區,加快綠色化工產業轉型升級,高標準建設臨湘高新區綠色化工園。
(三)加快產業轉型升級,推動重點產業鏈集群發展,做大做強本土浮標釣具、竹木、建材、綠色化工等產業。
(四)發掘釋放內需潛力,推動消費需求提檔升溫。
(五)發揮有效投資的關鍵作用,激發民間投資活力。
(六)推動市場主體“倍增躍升”,梯度培養優質企業,推進“個轉企、小升規、規改股、股上市”。
(七)抓好“五好園區”創建,增強園區資源集約度、產業集聚度和經濟貢獻度。
(八)統籌發展和安全,積極主動防范化解經濟金融、政府債務風險。
(九)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守牢安全生產底線。
(十)全面依法治市,加強立法執法,嚴格公正司法。
(十一)全面加強“平安臨湘”建設,建設大數據智慧管理平臺。
(十二)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著力提升基層治理能力和治理體系現代化水平。
(十三)堅持“兩個毫不動搖”,提振民營企業信心,依法保護民營企業和企業家權益。
(十四)深化“三資”運作改革,加快國有平臺公司市場化轉型發展。
(十五)發揮通江達海區位優勢,深化中非經貿合作,推動中非工貿產業園建設和高質量發展。
(十六)提升財稅質量,支撐經濟高質量發展。
(十七)推動新時代文明實踐走深走實,著力創建全國文明城市提名城市。
(十八)推進全域旅游和文旅融合發展,做強文旅品牌。
(十九)發展壯大新型農村集體經濟,全面推進鄉村振興。
(二十)推進數字政府建設,解決數字煙囪、信息孤島的問題。
(二十一)嚴格耕地保護,扛牢糧食安全責任,建設農業強市。
(二十二)探索建設醫療集團,全面提升醫療水平,破解群眾看病難、看病貴問題。
(二十三)推進城鄉中醫藥均衡發展,緩解群眾看病難、看病遠的問題。
(二十四)提高渠系灌溉能力,破除水利建設“中梗阻”。
(二十五)深化“一門式”政務公共服務改革,理順行政管理體制機制,打造一流營商環境。
(二十六)持續推進城市更新行動,繼續實施老舊小區改造項目,有序推進城區危舊自建房改造,改善市民居住環境。
(二十七)推進五里牌片區停車場建設,解決“停車難”“出行難”等問題。
(二十八)促進消費提質升級,打造“夜間經濟”“網紅經濟”“田園經濟”地標和打卡地。
(二十九)堅決推進教育、教學管理改革,著力完善考核評估機制,提高教學質量,打好2023年高考翻身仗。
(三十)抓好長江經濟帶生態環境突出問題整改,鞏固長江“十年禁漁”成果,打造最美長江岸線。
(三十一)禁止生產銷售使用非環保祭祀用品,保護生態環境,倡導文明祭祀新風。
(三十二)大力實施人才強市戰略,加快人才鏈與創新鏈、產業鏈深度融合。
(三十三)完善應急管理體系和風險監測預警體系,提高防災減災抗災救災能力。
(三十四)分管領域和聯點單位長期未解決的老大難問題。
三、明確方法步驟
(一)加強學習。市政府黨組班子采取集中學習與個人自學相結合,深入學習領會習近平總書記關于調查研究的重要論述,做到學思用貫通、知信行合一。
(二)制定方案。市政府黨組成員要圍繞選定的調研課題,研究制定具體方案,明確調研項目課題、方式方法和工作要求等,統籌安排、合理確定調研的時間、地點、人員,并定期報告調研信息和調研進展。
(三)開展調研。市政府黨組成員要針對相關領域或工作中最突出的難點問題進行專項調研,深入基層、走進一線,掌握實情、把脈問診,查找工作中的差距不足。要綜合運用座談訪談、隨機走訪、問卷調查、專家調查、抽樣調查等方式開展調研,確保調研的真實性、公正性和有效性,做到開展一次調研、解決一個問題、推動一項工作。
(四)深化研究。市政府黨組班子要及時交流調研情況,研究對策措施,形成解決問題、促進工作的思路辦法和政策舉措,確保每個問題都有務實管用的破解之策。
(五)解決問題。對調研中反映和發現的問題,逐一梳理形成問題清單、責任清單、任務清單,逐一列出解決措施、責任單位、責任人和完成時限,原則上3個月內必須取得階段性成效。對短期能夠解決的,立行立改、馬上就辦;對一時難以解決、需要持續推進的,明確目標,緊盯不放。
(六)督查回訪。做好調查研究“后半篇文章”,建立調研成果轉化運用清單,加強對調研課題完成情況、問題解決情況的督查回訪和跟蹤問效,注意發現和解決新的問題,做到問題不解決不松勁、解決不徹底不放手。
四、強化工作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政府黨組班子要把大興調查研究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黨組主要負責同志負總責,抓好黨組調查研究工作;班子其他成員各負其責,抓好分管領域和分管單位調查研究工作;市政府辦負責組織實施,具體推進調查研究工作。
(二)嚴明作風紀律。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輕車簡從,厲行節約,不搞層層陪同、不干擾基層工作,不影響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提倡采取“四不兩直”方式,多到困難多、群眾意見集中、工作打不開局面的地方和單位開展調研,防止嫌貧愛富式調研。力戒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不搞作秀式、盆景式和蜻蜓點水式調研,防止走過場、一陣風。
(三)緊扣工作要求。市政府黨組班子要明確調查研究的基本路徑,重點抓好“走基層、找問題、想辦法、促發展”四個主要環節。走基層,即帶頭落實基層聯系點制度,帶頭深入基層開展調查研究。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主題教育期間,黨組班子成員深入基層和部門調研時間不少于三分之一。找問題,即開展以“訪市場主體、訪工作對象、訪普通黨員群眾,問所難所盼、問突出問題、問工作良方”為主要內容的“三訪三問”活動,深入了解基層一線實際情況和群眾具體訴求。主題教育期間至少安排2次接訪下訪。想辦法,即針對存在的差距和不足、短板和弱項,思考討論有針對性的解決方案。促發展,即推動解決一批群眾“急難愁盼”問題、優化一批便民服務辦事事項、吸納一批好的對策建議進入決策層面、形成一套解決問題的長效機制。調研課題完成后,要在1個月內對問題解決情況開展“回頭看”。
(四)抓好統籌協調。市政府黨組班子要把調查研究與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實,確保調查研究落實落細。要統籌當前和長遠,發現總結調查研究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經驗,完善長效機制,使調查研究成為黨員干部的工作方法,在全市蔚然成風、取得實效。
(五)營造良好氛圍。充分發揮主流媒體的宣傳引導作用,統籌線上線下宣傳資源,大力宣傳大興調查研究的重要意義和黨組大興調查研究的具體舉措、實際成效,營造大興調查研究的濃厚氛圍。
臨湘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臨湘市人民政府黨組
“三送三解三優”行動方案》的通知
(臨政辦函〔2023〕25號)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直各單位:
《臨湘市人民政府黨組“三送三解三優”行動方案》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落實。
臨湘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5月30日
臨湘市人民政府黨組“三送三解三優”行動方案
為深入開展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主題教育,根據黨中央、省委、岳陽市委、臨湘市委大興調查研究和省政府黨組、岳陽市政府黨組“三送三解三優”行動的系列安排部署,市人民政府黨組決定從2023年5月至2024年1月,開展送政策、送溫暖、送信心,解基層之難、解企業之難、解群眾之難,優作風、優服務、優環境的“三送三解三優”行動,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目標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及岳陽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牢牢把握“學思想、強黨性、重實踐、建新功”總要求,全面落實“三高四新”戰略定位和使命任務,積極融入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設,統籌打好“發展六仗”,結合開展主題教育,全面開展“三送三解三優”行動,集中解決一批發展所需、改革所急、基層所盼、民心所向的問題,確保在以學鑄魂、以學增智、以學正風、以學促干方面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奮力打造“三區四市五個新格局”。
二、主要任務
(一)加快政策落實。市政府領導班子成員要立足調查研究,切實抓好政策對接、宣傳解讀和督促落實等工作。
1.緊密對接政策。緊盯國務院、省和岳陽市《政府工作報告》、重要發展規劃、重要會議等確定的主要目標、重大政策、重點任務,市政府領導班子成員每月到國家部辦委、省直廳局或岳陽市局匯報銜接工作,做好政策對接、項目推進、資金爭取等工作。(牽頭領導:市政府領導班子成員按分工負責,責任單位:市政府各工作部門)
2.嚴格執行政策。圍繞落實中央、省、岳陽市穩增長系列措施,制定可量化、可執行、可考核的操作辦法,持續深入開展政策落實督查,確保各類政策文件落地見效。(牽頭領導:市政府領導班子成員按分工負責,責任單位:市政府各工作部門)
3.廣泛宣傳政策。由市發改局編制政策清單,通過政府網站、電視廣播、“湘易辦”APP等,“一對一”“點對點”精準推送政策。把政策宣傳作為聯企幫扶的重要內容,引導聯企干部當好政策宣傳員,讓企業了解政策、掌握政策、用好用足政策。(牽頭領導:市政府領導班子成員按分工負責,責任單位:市政府各工作部門)
(二)合力破解難題。市政府領導班子成員要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結果導向,深入基層、深入企業、深入群眾,著力解決一批疑難雜癥,確保“大興調查研究”見到實效。
1.解基層之難。持續開展“下基層、訪民情、守底線、促發展”活動,采取“四不兩直”方式深入調研基層動力不足、經費不夠、人才緊缺、產業基礎薄弱、招商力度不大、底線工作壓力大等具體問題,運用黨的創新理論研究新情況、解決新問題、樹立新形象。強力整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切實解決辦文辦會、會務會風、調查研究、工作督查、工作評價、檢查評比等方面問題,減輕基層負擔。(牽頭領導:市政府領導班子成員按分工負責,責任單位:市政府各工作部門)
2.解企業之難。重點圍繞我市企業在綠色發展、創新發展、轉型發展、集群發展、高質量發展過程中面臨的問題、困難和挑戰,統籌做好調研摸底、政策支持、要素保障、聯企服務等工作。加強政企互動,每月開展暢聊早餐會、銀企對接會,每季度召開企業家吐槽會、企業家沙龍等活動,清單式交辦,臺賬式管理,閉環式落實,確保企業訴求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實。加強要素保障,做好資金、人才、用工、用地、用能、供應鏈、項目申報等要素保障,優化企業生產、經營、發展環境,為企業發展保駕護航。加強服務指導,在減稅降費、融資、培育企業上市、小規模納稅人轉一般納稅人等方面加大指導力度,培育壯大龍頭企業。(牽頭領導:市政府領導班子成員按分工負責,責任單位:市政府各工作部門)
3.解群眾之難。扎實辦好省、岳陽市實事任務及臨湘本級10件民生實事,認真解決高頻信訪問題、12345熱線反饋問題、政務服務大廳群眾反饋意見,真正做到民有所呼、必有所應。要強化公共服務保障,著力解決教育、醫療、養老、住房保障等問題,提高特殊人群、困難人群保障水平。要穩就業促增收,做好優化就業服務、拓寬就業渠道、強化技能培訓、加快產業振興、加大就業創業幫扶、加強政策支持等文章,提高就業創業質量,促進農民就業增收。要改善人居環境,實施城市精細化管理,推進城區垃圾分類,持續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著力整治大氣、水體、土壤污染,積極推動和美鄉村建設,在路南、路北分別高標準打造1個示范村。(牽頭領導:市政府領導班子成員按分工負責,責任單位:市政府各工作部門)
(三)全面優化環境。認真落實打好“發展六仗”部署要求,持續優化營商環境三年行動計劃,打造“臨湘辦事不求人”的營商環境品牌,確保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獲得省政府真抓實干督查激勵。
1.全面深化改革。持續深化“一件事一次辦”改革,縱深推進“就近辦”改革,提升服務便利化。啟動“數字政府”改革,編制“數字政府”建設規劃,統籌管理數字化建設財政資金,統一規劃、審批、實施數字化基礎設施項目,建好“一朵云”“一張網”?v深推進“園區事園區辦”省級改革試點工作,力爭把臨湘模式上升為省級路徑。(牽頭領導:吳國良、藺佳、楊善按分工負責,責任單位:臨湘高新區、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市財政局)
2.擴大對外開放。主動對接中國(湖南)自由貿易試驗區岳陽片區,用好、用足、用活岳陽自貿片區協同聯動區相關政策,加強與岳陽自貿片區、臨港新區的聯動創新,高標準建設中非工貿產業園二期項目。優化“一站式”外貿綜合服務,大力發展跨境電商,力爭外貿進出口額突破10億元。積極對接第三屆中非經貿博覽會,力爭引進外資500萬美元。(牽頭領導:藺佳,責任單位:臨湘高新區、市商務糧食局、市貿促會等)
3.優化政務服務。開展政務服務便利提升行動,全面推廣“湘易辦”,提高全程網辦率、用戶覆蓋率;深化“一網通辦”,打造“一件事一次辦”升級版。規范“跨省通辦”工作運行機制和全流程監督管控機制,推進“標準規范、相互授權、異地收件、遠程辦理、協同聯動”的“跨省通辦”政務服務新模式。(牽頭領導:楊善,責任單位:市行政審批服務局)
4.強化法治保障。完善信息共享、業務協同、閉環管理、一體服務的審管聯動工作機制,探索“大數據聯合體檢”行政檢查制度,堅決杜絕亂檢查、亂罰款等行為。維護生產經營秩序,依法從嚴打擊“衣食住行”市場中的亂象、金融領域非法集資、工程建設領域惡意競標和強攬工程等破壞市場經營秩序的違法犯罪行為。(牽頭領導:楊善、杜衛東按分工負責,責任單位: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市司法局、市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等)
三、工作機制
(一)建立組織協調機制。建立臨湘市“三送三解三優”行動推進機制,市委副書記、市長劉琦牽頭,市政府領導班子成員參與。從市政府辦、市發改局、市科工局、市財政局、市商務糧食局(市政府金融辦)、市稅務局、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市經濟研究中心、市政府督查室各抽調1名工作人員,聯合組成工作專班,由市政府辦主任李陽任專班主任,負責統籌協調,抓好工作落實。
(二)建立信息調度機制。建立“周調度、月通報”制度,市政府領導班子成員行動開展情況由市政府辦各協線副主任分別負責及時向工作專班報送,重大問題即時報送。“周調度”聚焦政策落實、困難化解、服務提升等動態進展,突出經驗做法、創新舉措和問題困難。“月通報”全面總結行動進展、工作成效、政策落實、問題辦理等情況。市直相關單位于每周一、每月23日前將調度情況傳送至工作專班匯總報送岳陽市工作專班。市直各部門單位開展情況由市政府辦各協線副主任收集匯總報送工作專班。
(三)建立問題交辦機制。堅持屬地原則,分級分類解決好企業問題、基層難題和群眾訴求。市政府領導班子成員以及對口聯系單位調研走訪發現的問題,由市政府辦各協線副主任統一收集,由市工作專班交辦。同時,要積極借助政務服務窗口、12345熱線、信訪、政企微信群等多種渠道,及時梳理企業、群眾問題訴求,建立問題臺賬,有序推動問題解決、銷號。
(四)建立督導回訪機制。用好通報、約談、考評、問責等手段,加強政策落實、問題整改的督查督辦和跟蹤問效。結合營商環境測評、文明城市創建測評等工作,通過線上線下問卷調查、第三方評估等方式了解廣大基層干部、經營主體、人民群眾的真實感受。及時對問題解決情況開展“回頭看”,定期對服務對象和解決問題等事項進行回訪,督促責任單位舉一反三抓好相關問題整改。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按照黨中央、省委、岳陽市委主題教育和大興調查研究的工作要求,落實“學思想、強黨性、重實踐、建新功”總要求,全面推進“三送三解三優”行動,推動各項工作開新局、上新階、譜新篇。
(二)堅持問題導向。對反映和發現的問題,建立政策、問題、交辦“三張清單”,逐一列出解決措施、責任單位、責任人和完成時限。對能夠現場解決的問題,不等不拖、當即解決;對短期能解決的問題,立行立改、馬上就辦、辦就辦好;對一時難以解決、需要持續推進處置的問題,要及時解釋反饋,制定解決方案,明確工作目標,逐步抓好落實。
(三)嚴肅工作紀律。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和省委實施意見、岳陽市委實施措施,不搞層層陪同、不搞迎來送往、不干擾基層工作、不影響企業正常生產經營、不影響群眾正常生活。
(四)嚴格考核獎懲。把“三送三解三優”行動納入年度綜合績效考評,對措施務實、成效突出的部門單位予以表彰,對進展不力、作風不實的部門單位嚴肅問責,確保“三送三解三優”行動落到實處、取得實績、見到實效。
臨湘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臨湘市2024年度城鄉居民
基本醫療保險征繳工作方案》的通知
(臨政辦函〔2023〕36號)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直各單位:
《臨湘市2024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征繳工作方案》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臨湘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8月21日
臨湘市2024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征繳
工 作 方 案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進一步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決策部署,促進醫療保障高質量發展取得新成效,F結合我市實際,就全市2024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居民醫保)征繳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以實現覆蓋全民、依法參保為目標,深入實施全民參保計劃,優化參保繳費服務,提升參保信息質量,將常住總人口基本醫療保險(含城鎮職工醫保、城鄉居民醫保)參保率持續穩定在95%以上,確保防止返貧監測對象(包括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突發嚴重困難戶)、低保對象、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成員、特困人員、重度殘疾人、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等困難群眾以及穩定脫貧人口全面納入基本醫療保險覆蓋范圍,實現應保盡保、應繳盡繳(目標任務數見附件1)。
二、工作措施
(一)明確參保政策
1.明確參保對象范圍。城鄉居民醫保參保對象覆蓋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應參保人員以外的其他所有城鄉居民,具體包括:農村居民、城鎮非從業居民、在校學生、在統籌地區取得居住證的常住人口、在內地(大陸)居住且辦理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的未就業港澳臺居民、在內地(大陸)就讀的港澳臺大學生、在中國永久居留的外國人。
2.統一財政補助標準。財政補助標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財政部門要按照規定標準足額安排預算,并及時撥付補助資金。
3.統一個人繳費標準。根據《國家醫保局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做好2023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醫保發〔2023〕24號)要求,2024年度全市居民醫保個人繳費標準統一為380元/人。
4.全面落實困難群眾參保資助政策。由市鄉村振興局、市民政局、市殘聯等單位認定的特殊困難群眾,參加城鄉居民醫保個人繳費部分在參保繳費期內享受參保資助待遇。對動態調整納入的特困人員、低保對象或納入農村低收入人口監測范圍的困難群眾、返貧致貧人口,參加城鄉居民醫保個人繳費部分統一從城鄉居民醫保集中參保繳費期開始享受資助參保政策。一是對市民政局認定的特困人員(含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參加城鄉居民醫保個人繳費部分,由市醫保局醫療救助資金全額資助380元/人;城鄉低保對象參加城鄉居民醫保的個人繳費部分,由市醫保局醫療救助資金資助190元/人。二是對市鄉村振興局認定的監測對象(包括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突發嚴重困難戶)和返貧致貧人口,由市財政資助190元/人。三是對市殘聯認定的一、二級持證殘疾人參加城鄉居民醫保個人繳費部分,由市醫保局醫療救助資金全額資助380元/人;三、四級持證殘疾人個人繳費部分,由市醫保局醫療救助資金資助190元/人。四是對市民政局認定的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成員參加城鄉居民醫保的個人繳費部分,由市醫保局醫療救助資金資助190元/人。五是要堅決防范福利主義,嚴禁超標準、超范圍資助參保,嚴禁超越發展階段、超出承受能力設定待遇保障標準。具有多重身份屬性人員取最優的繳費標準,不重復享受資助待遇。六是鼓勵有條件的鎮(街道)、集體、單位或其他經濟組織對城鄉居民醫保參保繳費給予扶持或資助。
5.統一參保繳費時間。城鄉居民按年度一次性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2024年度居民醫保集中參保繳費期原則上為2023年8月25日至12月31日。除已明確的特殊情形外,未在規定繳費期內參保繳費的,原則上不得中途參保、享受醫保待遇。
新生兒出生后90天內由監護人憑戶口簿或居住證,并使用戶口簿或醫學出生證明登記的新生兒本人真實姓名,按統籌區規定辦理參保登記繳費手續后,自出生之日起所發生的合規醫療費用均可納入醫保報銷。兒童福利機構接收的兒童,經核實未參保的可隨參隨繳,自進入兒童福利機構之日起享受醫保待遇。因勞動關系終止導致職工醫保斷保的人員,在斷保90天內憑職工醫保參保憑證可隨時參加居民醫保,自職工醫保斷保之日起享受醫保待遇。納入鄉村振興部門監測范圍的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突發嚴重困難戶,經排查發現未參保的,可自參保繳費之日起享受醫保待遇。以上特殊情形均按居民醫保個人繳費標準繳費。
因戶籍變動等客觀原因或其他特殊情形(具體指當年新遷入戶口、復轉軍人、刑滿釋放人員、未及時就業的大中專畢業生、新生兒未在90天內參保繳費、職工醫保斷保的人員未在斷保90天內參保繳費)未能在統籌地規定時間內辦理參保繳費手續的,可以按當年度居民醫;I資標準(含個人繳費部分和財政補助部分)一次性足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從繳費之日的下個月起享受醫保待遇。
6.統一參保繳費方式。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城鄉居民(含中小學學生及學齡前兒童)以家庭為單位在戶籍所在地或長期居住地的鎮(街道)、村(社區)參加城鄉居民醫保。城鎮居民(含取得居住證的常住人口)沒有參加職工醫保的,在社區參加居民醫保。
(二)強化組織領導
臨湘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全覆蓋工作小組負責統籌協調居民醫保費用征繳工作,加強參保繳費工作的組織實施,嚴格督促各成員單位對照目標任務如期如質完成。各鎮(街道)要成立工作專班,確保參保繳費各項工作順利推進。
(三)明確部門責任
市稅務局要履行居民醫保征繳職責,加大征繳力度,不斷優化居民醫保費征繳信息系統,拓寬繳費渠道,及時上報處理湘稅社保APP征繳期疑難問題,做好系統數據運維管理,提高數據傳輸效率,定期通報全市居民醫保參保繳費進度。市醫保局要密切配合市稅務局做好居民醫保參保繳費工作,明確各類困難群體參保資助標準,并向財政部門申請落實困難群體參保補助資金。在醫保信息系統做好各類困難群眾身份精準標識,建立困難群眾參保資助工作臺賬,將核定后的困難群眾資助人員名單和參保資助金額及個人應繳金額等信息反饋給稅務部門,由稅務部門根據繳費當前特殊標識征繳困難群眾個人應繳金額。在醫保信息系統準確記錄困難群眾參保資助、個人繳費金額。市財政局負責足額安排醫療救助參保補助資金,并及時將困難群眾參保資助資金劃入醫療保險基金財政專戶。資助監測對象參加居民醫保所需資金,財政部門要及時足額安排。市教體局負責督促中小學校、幼兒園配合做好參保繳費動員工作,并將人員名單提供給醫保、稅務部門進行參保信息比對。市鄉村振興局負責核定監測對象、穩定脫貧人口名單,并按月將監測對象動態調整信息反饋給醫保、稅務部門,協助醫保、稅務部門督促其辦理參保繳費手續。市民政局負責核定特困供養、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低保、低保邊緣家庭成員等困難人口名單,并按月將困難對象動態調整信息反饋給醫保、稅務部門,協助醫保、稅務部門督促其辦理參保繳費手續。市殘聯負責督促核實正在享受相關待遇或動態新增的重度殘疾人以及其他持證殘疾人參加居民醫保狀況,對經核實發現未參保的要及時將名單反饋給醫保、稅務部門,協助醫保、稅務部門督促其辦理參保繳費手續。臨湘高新區負責督促園區內企業、廠礦等用人單位務工人員的參保繳費。市科工局負責督促園區外各類用人單位務工人員的參保繳費。市住建局負責督促項目工程務工人員的參保繳費。市市場監管局負責督促個體工商戶、門店、市場主體等從業人員的參保繳費工作。市人社局負責督促全市各用人單位依法為從業人員參保繳費,對違反《勞動法》、侵害從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參保權益的開展勞動監察執法。各鎮(街道)負責做好各村(社區)居民醫保代征。各行政事業單位負責做好本單位干部職工直系親屬參加城鄉居民醫保的動員和督促繳費工作。
(四)優化繳費服務
全市要按照基本醫療保險全覆蓋的要求,以鎮(街道)為支點、村(社區)組為末端,建立“稅管員+醫保專干+代征員”網格化管理機制。要大力推行湘稅社保APP、微信小程序、手機銀行等“非接觸式”繳費方式。要統一繳費人繳費依據,原則上不采取虛擬戶收現方式征繳。繳費人通過手機APP、網上繳費終端繳費的,以電子訂單的支付憑證為繳費依據;繳費人通過銀行智能POS機、銀行自助終端等智能機具繳費的,以銀行收款憑單作為繳費依據。
三、工作進度安排
(一)宣傳發動(8月25日前完成)
制定《臨湘市2024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征繳工作方案》;召開全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全覆蓋工作動員大會;成立臨湘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全覆蓋工作小組,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任組長,分管副市長任副組長,市醫保局、市稅務局、市財政局、市教體局、市民政局、市鄉村振興局、市殘聯和各鎮(街道)主要負責人為成員,工作小組辦公室設市醫保局,具體負責組織實施和推進協調工作。各鎮(街道)要迅速召開動員會議,通過發放宣傳冊、張貼宣傳資料、懸掛橫幅、發布微信公眾號信息、宣傳車和“村村響”廣播等多種宣傳方式,告知廣大城鄉居民醫保參保繳費時間、標準和方式,動員城鄉居民積極繳費參保。
(二)摸底階段(9月1日前完成)
各鎮(街道)根據戶籍人口和常住人口,以上年度參保名冊為基礎,對轄區內應當參保居民按戶逐人進行摸底造冊,普通參保、特殊群體參保以及新、老參保人員要分開登記,繳款方式、繳費額度、補貼資金等要登記清楚,未參保人員須注明未參保原因。
(三)征繳階段(12月31日前完成)
1.深入基層,創新形式,大力開展“基本醫保全覆蓋”工作宣傳,提高廣大群眾對醫保政策的知曉度,調動群眾參保繳費積極性,引導城鄉居民參保意愿,營造全面參保的良好氛圍。
2.各鎮(街道)要根據常住人口的實際情況,對既沒有參加職工醫保也沒有參加居民醫保的人員,按照繳費人自主選擇,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推進參保繳費工作,確保在12月31日前完成居民醫保繳費任務。
3.加快推廣醫保電子憑證激活工作,要充分利用2024年城鄉居民醫保征繳工作契機,廣泛發動鎮(街道)、村(社區)走村入戶宣傳醫保電子憑證的激活、使用,確保全面完成醫保電子憑證激活率和使用率的工作任務(具體任務數見附件2)。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精準施策。各單位要高度重視2024年城鄉居民基本醫保費征繳工作,針對城鄉特點,結合各地實際,精心謀劃、搶前抓早,積極主動、精準施策,充分發揮社區、居委會、村組等基層組織的作用,對轄區內城鄉居民參保情況開展入戶調查登記,廣泛發動群眾參保,確保常住人口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率達到95%以上,力爭參保率達到100%。
(二)部門聯動,強化責任。醫保、稅務、財政、教體、民政、鄉村振興、殘聯等部門要強化部門職責,加強溝通協作,定期交流和匹配信息,全面落實好各項特殊人群參保資助政策,確保困難群眾應保盡保。
(三)全力推動,全程調度。各單位要加強2024年度城鄉居民醫保費征繳工作的統籌管理,嚴格按照啟動、摸底、征繳三個階段安排,加強工作調度、狠抓過程管理,全力以赴推進轄區內征繳工作,確保工作進度不落后、工作質量不打折。
(四)強化考核,嚴肅問責。全市參保繳費工作啟動后,市政府督查室、市稅務局和市醫保局要及時掌握工作動態,對各鎮(街道)工作進度定期公布,對工作不力、進度緩慢的鎮(街道)進行現場督查,對征繳工作進行考核評分。一是與績效考核掛鉤。城鄉居民醫保征繳工作納入全市年度綜合績效考核,凡沒有完成征繳任務95%的鎮(街道),在2023年度全市綜合績效考評(政府重點工作)中予以扣分。二是與工作經費掛鉤。對各鎮(街道)按參保人數3元/人撥付手續費。同時,按參保人數規模撥付相應的專項工作經費。參保人數1萬人(含)以下的4萬元、參保人數1萬(不含)至2萬人(含)的6萬元、參保人數2萬(不含)至4萬人(含)的8萬元、參保人數4萬人(不含)以上的10萬元。三是與獎勵獎金掛鉤。參保工作結束后,由市醫保局、市稅務局按參保率、信息錄入等工作情況,以鎮(街道)為單位進行考核評估。由市政府對2024年度城鄉居民醫保參保繳費先進單位進行獎勵,設一等獎1個、二等獎1個、三等獎2個,分別獎勵8萬元、6萬元、4萬元。工作經費、獎勵資金由市財政統一安排。獎金由獲獎單位獎勵到參保繳費的鎮(街道)和村(社區)工作人員。
附件:1.2024年度臨湘市城鄉居民醫保征繳任務分解表
2.2024年度居民醫保電子憑證激活任務表
附件1
2024年度臨湘市城鄉居民醫保征繳任務分解表
單位:人
序號 |
單 位 |
征繳任務人數 |
1 |
長安街道 |
31873 |
2 |
五里牌街道 |
56175 |
3 |
桃礦街道 |
2681 |
4 |
云湖街道 |
23648 |
5 |
白羊田鎮 |
14808 |
6 |
忠防鎮 |
24507 |
7 |
羊樓司鎮 |
40587 |
8 |
詹橋鎮 |
27912 |
9 |
坦渡鎮 |
27863 |
10 |
聶市鎮 |
43142 |
11 |
江南鎮 |
31476 |
12 |
黃蓋鎮 |
7338 |
13 |
長塘鎮 |
20981 |
14 |
桃林鎮 |
42009 |
合 計 |
395000 |
附件2
2024年度居民醫保電子憑證激活任務表
單位:人
序號 |
單 位 |
參保人數 |
激活任務人數 |
1 |
長安街道 |
31873 |
28686 |
2 |
五里牌街道 |
56175 |
50558 |
3 |
桃礦街道 |
2681 |
2413 |
4 |
云湖街道 |
23648 |
21284 |
5 |
白羊田鎮 |
14808 |
13328 |
6 |
忠防鎮 |
24507 |
22057 |
7 |
羊樓司鎮 |
40587 |
36529 |
8 |
詹橋鎮 |
27912 |
25121 |
9 |
坦渡鎮 |
27863 |
25077 |
10 |
聶市鎮 |
43142 |
38828 |
11 |
江南鎮 |
31476 |
28329 |
12 |
黃蓋鎮 |
7338 |
6605 |
13 |
長塘鎮 |
20981 |
18883 |
14 |
桃林鎮 |
42009 |
37809 |
合 計 |
395000 |
355507 |
備注:以上指標不包含政府墊繳
臨湘市人民政府
關于陳三雄等同志職務任免的通知
(臨政人〔2023〕5號)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直各單位:
經市人民政府研究決定:
陳三雄同志任市財政局副局長,免去其市財政局總會計師職務;
劉華同志任市財政局總會計師(試用期一年);
梅少芳同志任市發展和改革局副局長(試用期一年),免去其市重點建設項目事務中心主任職務;
張曉同志任市自然資源局副局長,免去其市自然資源局總工程師職務;
方登科同志任市自然資源局總工程師;
李名波同志任市不動產登記中心主任(試用期一年);
戴斌同志任市交通運輸局副局長;
方新全同志任市公路建設和養護中心公路所所長(試用期一年);
免去朱金林同志的市公路建設和養護中心副主任職務;
方遠同志任市文化旅游廣電局副局長;
劉航(女)同志任市衛生健康局副局長;
朱勁松同志任市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局副局長,免去其市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局總工程師職務;
楊明同志任市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局總工程師;
免去劉旭英(女)同志的市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局副局長職務;
曹洲同志任市中小企業服務中心主任(試用期一年);
周英同志任市統計局副局長;
陳敬云同志任臨湘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副主任(試用期一年),免去其市統計局副局長職務;
免去李向輝同志的臨湘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招商發展部部長職務;
伍倫達同志任市工傷保險服務中心主任(試用期一年);
李佰約同志任市鐵山咀電排站站長(試用期一年);
免去陳浩同志的市水旱災害防御事務中心主任職務;
丁會云(女)同志任市融媒體策劃調度中心主任(試用期一年);
何奇文同志任市教育事務中心主任(試用期一年);
湯芳利(女)同志任市庫區移民服務中心副主任(試用期一年);
免去孫源同志的市庫區移民服務中心副主任職務;
余生虎同志任市振湘實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試用期一年);
王飛同志任云湖街道辦事處副主任。
副總經理的任免,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有關規定辦理。
臨湘市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4日